黄山市医保局:“四举措”强化医保医师管理 发挥医保基金“第一守门人”作用
为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更好地为参保群众提供高效、安全、优质、文明的医疗服务,黄山市医保局进一步强化对全市医保医师协议管理,规范医保医师医疗服务行为,督促发挥医保医师的医保基金“第一守门人”作用。
以政策培训为前提,强化责任意识。分批对全市811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保政策培训,实现全覆盖,强化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定期组织院内医保医师开展医保政策培训学习,做到预防在先。
以协议管理为基础,明确职责分工。在协议管理的基础上,明确经办机构及定点医疗机构的工作责任,实行网络化、动态化管理。
以积分管理为抓手,规范工作流程。对医保医师的医疗服务行为实行积分累计考评制度,将违规行为进行细化量化,根据扣分情况分别设置约谈、暂停服务、解除服务等违规处罚措施,发挥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约束作用。
以信用评价为支撑,建立考评制度。出台《黄山市医保基金监管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及《黄山市医保医师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了医保医师诚信考评制度,设置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划分信用等级,建立“红黑名单”。
下一步,黄山市医保局将在强化医保医师协议管理基础上,创新工作方法,探索建立行政、经办、社会监督三个层次的监督体系,通过智能监控、现场检查、投诉举报、社会监管等多种方式,建立长效机制,打造群众满意的医疗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