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切勿轻信互联网平台虚假承诺
暑期旅游高峰将至,为提高市民和游客对不法旅行社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编写了《参团旅游“防坑”温馨提示》,提醒市民游客不要轻易相信直播平台主播承诺的各种服务标准,不要轻易相信互联网平台上带联系方式的旅游札记、旅游美文、旅游小视频、跟帖感言、评论区留言等信息,也不要轻易相信社区微信群里的各种低价甚至免费的旅游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切勿陷入不合理低价游陷阱
市文化和旅游局提醒,游客通过互联网渠道咨询和报名参团时,一定要查验旅行社基础信息,让对方出示其旅行社营业执照和业务经营许可证,并登录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核实。要留存旅行社网上宣传时所承诺服务的有效证据,如对方给出“保证可以预约到热门景区门票、保证可以安排住在北京城区”等承诺时,一定要让对方将承诺的服务标准以该旅行社的名义书面确认,并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进行明确约定。
咨询团队旅游行程安排和服务细节时,一定要以截图或者录屏方式,留存旅行社准确名称、旅游线路价格、游览景点和游览方式(进入游览还是外围观看)、是否有购物和自费安排等具体行程安排,以及住宿酒店准确名称和具体地址、就餐安排、乘车安排、成团人数、行前解约退费等细节,为自己依法维权保留好关键证据。
不要陷入不合理低价游的陷阱,不要轻易相信其以“企业赞助、政府补贴”等各种名义和噱头宣传的低价团。切记:千万不要选取那种提供咨询、签订合同、接待服务以及收取旅游费用为不同旅行社的参团方式。
游客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购物
务必先签合同再出行。要在从居住地出发前规范签订旅游合同,千万不要在不签订旅游合同的情况下就贸然出发。签合同时,一定要确保签订合同、缴纳旅游费用的主体均为同一家旅行社。仔细确认旅游合同中的各项内容及退费规则、不可抗力条款、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是否有购物和自费项目等关键条款,对未明确的事宜通过补充条款进行确认。
要通过合同固定参团旅游的具体价格,防止不法旅行社以淡旺季价格不同为由,临时要求游客补交淡旺季价格差。务必先签订旅游合同再缴纳定金和旅游费用。一定不要在未签合同的情况下,提前把费用交给对方。务必在平台上签订旅游合同,切勿通过添加私人微信等方式转移到平台外交易。缴纳旅游定金或旅游费用时,一定要存入所签订旅游合同旅行社提供的该公司对公账户,千万不要转入个人账户。切记索要交费发票,以确保后续投诉和维权时有据可依。
游客可自主决定是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自主决定是否参加购物和自费项目。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旅行社安排购物和自费项目,必须书面征得游客同意,并将具体安排告知游客。每个旅游团队每天最多只能安排一个购物点且购物时长不得超过60分钟。如果游客不参加购物和自费项目,旅行社应当为其安排自由活动,不得采取不友好的方式变相强迫游客参加购物和自费活动。如果发现旅行社存在强迫和诱导参加购物和自费项目的行为,要留存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并进行举报。
及时收集不规范经营行为证据
抵达旅游目的地后,游客也不可掉以轻心。游客参团报名后,可请导游出示自己所在旅游团已备案的电子行程单二维码,游客通过扫描该二维码,可核对电子行程单系统备案的旅游行程是否和自己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一致,如果发现存在不符合的问题,请及时进行投诉或举报。
旅游过程中要及时收集旅行社不规范经营行为,如:旅行社为游客安排旅游行程所使用的导游和车辆,应该与其在北京市旅游团队电子行程单系统备案的导游和车辆完全一致;游客要注意查看并核对实际带团导游的姓名、所乘坐旅游车辆号牌,购物点或自费项目的具体内容等资料,并在旅游行程中收集不规范经营活动的视频、录音、照片等信息,以便提供投诉和举报的有效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