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稀老人主动履行,宁失钱财不失诚信!

发布时间:2023-09-11 08:22信息来源:休宁信用办 责任编辑:市征信公司 阅读次数: 字体:   打印 收藏

“这是4万块钱,我昨天刚凑齐,今天全带来了……”近日,年过古稀的罗老汉,将厚厚一沓现金交到法官手中,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罗老汉家住蓝田某村,常年以务农维生,过着“日出而出、日落而息”的生活。不料,一场突如其来的事故打破他平静的生活。20229月,罗老汉驾驶电动三轮车外出,不幸与杨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造成杨某轿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罗老汉负全部责任。由于杨某驾驶的轿车系高端车辆,仅维修费就花费了6.49万元。保险公司垫付了维修费,施救费共计6.59万元

 20237月,保险公司依法诉至休宁法院,向罗老汉进行追偿。立案后,承办法官对罗老汉的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经查,罗老汉家住半山腰,收入来源全靠采茶,家中一贫如洗。初次调解时,双方当事人分歧较大。本着司法为民的初心,承办法官建议保险公司到罗老汉家中看看,实地了解情况。见到罗老汉家中房屋年久失修、家徒四壁的景象,原本不愿让步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也产生了共情,立刻向省公司汇报。省公司答复,至少要追偿40000元,不能再让步。但根据内部规定,像罗老汉这样的困难情形,如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可酌情再让步。

亲友们都劝罗老汉再等等,等进入执行阶段再说,能少赔一点最好。可罗老汉心里却像压了块石头,吃不香、睡不着,日渐消瘦。“迟赔早赔都要赔,早赔早踏实……”罗老汉向亲友倾诉其最朴素的想法。见罗老汉如此执拗,亲友们不再相劝,帮助他凑足了40000元,第一时间送到法官手中。原以为这起案件很可能演变为难执的“骨头案”,不料却在审判阶段画上圆满的句号,保险公司被罗老汉的诚信行为深深感动,主动承担了案件诉讼费。

罗老汉也许不了解被列为“老赖”的后果,也许对他也不会有什么后果,但是在罗老汉心中,相信公道,重信守诺的劳动人民本色比什么重要。“总算了却一桩心事,今后几年,我要努力采茶,争取早日还清欠款……”临别时,罗老汉如释重负地说。温和的眼里闪烁着光芒,那是诚信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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