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法院诚信宣传,惩戒老赖联动机制“发威” 强制腾空无震动

发布时间:2021-08-02 23:20信息来源:歙县信用办 责任编辑:市征信公司 阅读次数: 字体:   打印 收藏

“原定于明天开展的大执行行动,因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已将房产腾空,故执行行动取消。”这是歙县人民法院原定参与7月30日执行行动的干警们于7月29日晚8点40分收到的一条短信。经过多日筹备,参与该执行行动的各位干警们早已摩拳擦掌、跃跃欲试,静待第二天打一场漂亮的执行战。到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的最后一刻,怎么被执行人突然回心转意了?原来,这种皆大欢喜局面的出现,既离不开歙县法院执行法官们百折不挠的耐心,更离不开歙县执行联动机制的强大威力。

申请执行人沈某与被执行人胡某原为夫妻,二人离婚时,约定双方共同建造的楼房归沈某所有,沈某补偿胡某15万元。但沈某未能将该款及时给付给胡某,胡某也一直在该房屋内居住达十年之久。2017年9月,二人重新签订一份协议,约定房屋归胡某所有,胡某支付沈某15万元,但胡某一直未给付该款。故沈某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解除与胡某2017年所签协议的行为合法有效。经审理,法院依法支持了沈某的诉请。判决生效后,胡某迟迟未履行判决内容,沈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详细查阅了二人之间有关离婚纠纷、合同纠纷、排除妨害纠纷等一系列案件的案卷卷宗。了解事情原委后,法官联系胡某,督促其自觉履行生效判决内容。同时,前往该房屋所在地进行了实地走访。通过走访,发现胡某在房屋内喂养大型犬一只,并于屋外安装监控查看法官行动。

经多次传唤及上门走访,胡某仍拒绝主动履行,因此,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腾空房屋。考虑到胡某强烈抵触情绪和过往经历,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过激行为,且其豢养的大型犬有造成干警及群众受伤的可能性,根据摸排信息,歙县法院制定了强制腾空预案并向县委政法委汇报。

收到汇报,县委政法委迅速启动县执行联动机制,召开组织协调会3次,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城管局、徽城镇政府、斗山社区等多家单位参与方案讨论。召开现场办公会3次,各单位专人前往涉案房屋就执行专案进行研讨,并确定了最终执行预案。预案参与部门7个,参与人员11个小组69人。

强制腾空房屋作为强制执行中是最为棘手的案件之一,虽然制定了完备的强制腾空预案,但各执行联动单位本着善意执行的理念,仍旧希望通过化干戈为玉帛,督促被执行人胡某主动履行。

鉴于此,执行小组共上门十余次对胡某进行疏导劝解,并针对其心结提出解决方案。在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同时,执行法官还发动胡某亲朋好友对其进行劝解。但由于双方积怨已深,胡某一时赌气,拒绝了各方好意。

对于胡某豢养的犬只,为了保障执行人员及周边群众安全,歙县法院积极联系位于休宁县的皖南国家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犬只麻醉抓捕工作。

为了抓住最后时机督促胡某自觉履行,7月28日,各执行联动单位集体上门。面对胡某固执态度,执行小组既展现了温情一面,同时也让执行威慑“发威”,正式宣读了对其进行强制腾空的决定,同时告知执行现场工作安排,对胡某下达7月29日前搬离的“最后通牒”。有力的强制措施,强大的人员配备,有效瓦解了胡某逃避、抗拒执行的心理。7月29日,法院执行法官会同城管局、皖南国家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工作人员前往涉案房屋进行现场勘察,对犬只的抓捕路径及处理方式进行了谋划,以确保人员安全万无一失。通过监控观察的胡某,再一次感受到了执行小组动真碰硬的决心及毅力,其抗拒执行的心理彻底瓦解。胡某联系执行法官,表示了自己主动搬离的意愿。29日晚8时,胡某抓住了最后机会,房屋腾空完毕,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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