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以投资为名的集资诈骗陷阱

发布时间:2023-03-01 09:46信息来源:信用中国 责任编辑:市征信公司 阅读次数: 字体:   打印 收藏

  以投资酒店项目为名,许以高额回报,诱导老年人投资……近年来,此类案件频发,河南省洛阳市处非办提醒广大市民,警惕此类集资陷阱。

  ●案例

  2月8日上午,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王某、李某某、张某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罪一案。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3月,王某、李某某、张某3人对外宣称计划在当地筹建酒店,正在融资和招募酒店合伙人,每投资1万元即可获得15%的年收益,每3个月分红1次,满1年后可拿回本金或选择入股分红。他们以到公司了解情况可以获得挂面、红包等礼品的方式,吸引了不少老年人的关注。截至案发时,王某等人已累计与12名受害人签订协议,涉案金额125万余元。本案12名受害人中有11人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受害人平均年龄超70岁。

  ●分析

  市处非办工作人员介绍,一些机构或企业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老项目,建设酒店等幌子,通过“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承诺高额利息”等形式非法集资。此类行为对老年人来说具有一定的迷惑性。

  ●提醒

  市处非办工作人员提醒,非法集资花样不断翻新,欺骗性越来越强,其典型特征是许诺高息回报。广大市民尤其是老年人要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对所谓的“高额回报”“快速致富”项目一定要提高警惕。投资前要多与家人商量,充分了解项目及合作公司的真实情况,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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