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苦练内功,修订规则,持续推进信用管理建设

发布时间:2022-12-28 08:30信息来源:信用安徽 责任编辑:市征信公司 阅读次数: 字体:   打印 收藏

    滁州市公管局自2016年以来, 不断健全完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信用体系,持续加强市场主体不良行为信用管理,围绕干扰投标、不履约、不接受监管等情形,建立健全管理规则,制定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并先后3次修订完善管理制度。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9月16日,滁州市公管局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竞争主体及相关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及披露管理暂行办法》开展第4次修订并正式印发,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建设。
    一是明确监管范围。再次明确竞争主体披露范围和相关规定,建立竞争主体及相关人员不良行为档案,实行统一监督管理。本次修订重点围绕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条款精简合并,修订后扣分情形合计26条。
    二是规范披露程序。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书面告知,畅通竞争主体的申诉渠道,保护合法权益,规范了不良行为记录披露的管理。
    三是健全修复机制。竞争主体及相关人员按照要求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的,可申请不良行为信息修复,进一步明确最短披露期限以及不可修复情形,最大限度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发展。
    信用管理制度建立以来,滁州市公管局累计对600余家市场主体纳入不良行为监管,倒逼企业加强信用管理,取得一定成效。  下一步,滁州市公管局将从严执行管理办法,加强监管,进一步优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良好风气。

大家都关注